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12-05浏览次数:4642
1、对学院各系、部、处、以及后期集团及校办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;
2、对学院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校办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;
3、对学院基建、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;
4、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