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《武汉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武职党〔2017〕14号)等文件规定,结合2024年学校中层干部调整与选拔任用工作实际,经研究决定,对易海胜等6名中层正职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现予公告:
一、被审计人员名单:
易海胜、曹晓斌、卢洪胜、叶正海、胡晓、应文豹
二、审计实施时间: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1月30日
三、审计的主要内容: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履行有关职责,推动单位科学发展情况;
2.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以及学校相关制度情况;
3.任期内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;
4.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
5.单位经费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、合法和绩效情况;
6.国有资产采购、管理、使用和处置情况;
7.单位管理使用的项目资金实现目标绩效情况;
8.单位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,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,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;
9.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,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;
10.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;
11.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。
四、审计组成员:
审计处:万涵宇 彭玉红 李修远
湖北鸿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:李艳 王雨欣 唐碧涛 张嘉会
联系电话 027-87767607
五、审计纪律要求:
审计组全体同志需严格执行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: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:
1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 告制度。
2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3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4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:
1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 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2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 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3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 游等活动。
4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 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5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 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6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7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8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 的要求。
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 任。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。
问题线索提供及监督举报电话:027-87767607(审计处), 027-87766679(纪委监察专员办)
审计处
2024年9月23日